夜间值班室工作说明
文件编号:槐热夜〔2008〕07号 · 内部工作说明
夜间值班室工作说明
第一条 夜间值班室负责处理每日23:00至次日05:00期间的非紧急市民来电,包括但不限于:停水停电咨询、噪音扰民、路灯损坏、走失求助、井盖丢失等。
第二条 如遇无人接听、回拨失败、来电无号码、归属地无法识别等情况,系统将自动生成明日值班记录,并于次日00:17执行回拨。
第三条 明日值班记录必须指定负责人。如无在岗人员,系统将根据历史排班自动生成"明日值班人"。
第四条 本说明阅读行为将被后台记录,计入岗前培训学时。
第五条 不允许未接通的电话存在,因为服务群众是我们的职责。